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大石吓 |
| 法定代表人 |
童德功 |
| 注册资本(万元) |
27390.0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建设、经营、管理虎门大桥及有关配套设施与桥下铺项目。 |
| 职工人数 |
260 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新粤虎门有限公司 |
30% |
| 先锋有限公司 |
20% |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15% |
| 国投交通公司 |
10% |
|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 |
10% |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7-01-18 |
| 评估基准日 |
2006-06-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0 |
负债总额 |
0 |
所有者权益 |
39946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4391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43891.53 |
| 净资产(万元) |
28152.69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6669.15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22535.19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22535.19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6000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7-06-28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7-08-08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选择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或评审)之一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 2、商业信用良好; 3、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须受让转让方享有标的企业的相应债权。截止2007年5月31日,该项债权本金余额14445万元。5月31日以后,因标的企业还款所导致的债权数额的变动不影响挂牌公示价格及最终成交价格,转让方亦不承担添补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本项目申请的同时需交纳挂牌价格10%的交易保证金,即人民币6000万元,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帐户。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该保证金滋生的利息按产权交易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按活期存款利率一次性全额退还保证金本息。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5、受让方在交易成功后的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产权转让,转让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同时挂牌; 2、本次产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3、2007年7月18日补充公告,本项目如产生竞价,竞价活动由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所有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受理的意向受让方均应认可并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一《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及债权转让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