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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长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8535万元债权及利息
时间:2007年09月17日   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 G307BJ1001214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利川长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利川市长顺
法定代表人 王坤元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 人民币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水利发电、供电。
职工人数 60 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利川市水利电力总公司 40%
国投中型水电公司 35%
湖北省电力公司 10%
恩施州电网管理局 5%
湖北省投资公司 5%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6-11-28
评估基准日 2006-05-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0 负债总额 0 所有者权益 5324.9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683.7696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27090.24
净资产(万元) 3439.11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054.34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288.51
上年净利润(万元) -288.51
交易
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湖北利川长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8535万元债权及利息
挂牌价格(万元) 728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07-09-10
     挂牌期满日期 2007-10-1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产权项目分类 股权
     转让形式 部分转让-其它
     产权所有制 国资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含股权、债权及利息成交款);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必须同时缴纳不低于挂牌价格20%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和转让方共同认可的账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有关披露事项详见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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