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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的特点和性质进行改革,加强服务功能,走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及时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信息服务,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环境。二是要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实行契约管理和合同管理,对市政公用事业中一些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企业实施政府管制措施。三是要尽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既保持适度的竞争,又要维护各类和各段时期竞争者的公平权益。政府可以通过向企业提供经济利益补偿,给予适当特许权利,控制关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审核权,取消经营资格以及保留必要的惩处手段等,加强政府在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四是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企业改革力度,提高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4、组织高效操作机构。实施特许经营权项目是一个专业技术水准高、系统性强、标的额大,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项目,一个规范的组织机构是项目运作成功的关键。因此,必须明确由项目的主管部门牵头,组成一个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项目运作的临时机构,加强协调和沟通,才能保证项目运作的规范、透明、协作、高效。
合肥市“王小郢”资产权益转让国际招标的成功运作,标志着合肥市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面探索出一种新模式,即在产权交易中心通过招投标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将优质的社会资本引入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增加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总量,提高投资效率。由于“王小郢”项目转让项目标的额大、技术性强、影响面广,而用公开招标方式转让特许经营权在国内也不多见,该项目的成功运作必将为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良好的契机。
链接: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其含义是“移交—经营—移交”。即政府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政府凭借所移交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现金流量),一次性地从投资方那儿融通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政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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