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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邮政公司部分产权(林芝地区邮政大酒店)
时间:2007年08月29日   来源: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编    号 07780766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 西藏自治区邮政公司部分产权(林芝地区邮政大酒店)
挂牌价格 1498.671000万元

实物资产

房屋土地
帐面价值 442.14万元 评估值 1633.45万元
地理位置 西藏
权属性质 划拨 权证编号 1、土地证正在办理中;2、林芝县公字第701000528号房屋所有权证;3、林芝县公字第701000526号房屋所有权证
规划用途 办公,商品房 目前用途 宾馆
土地面积 4251.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6997.01平方米
周边环境 风景优美、山清水秀
设备资产
帐面价值 16.83万元 评估值 31.74万元
主要设备
名称
抽油烟机、电子设备等

其他

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林芝地区邮政大酒店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八一镇香港路与林荫路交叉路口,于2001年开业,是一家集餐饮、客房、商务、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二星级酒店。 主楼5层。1层为酒店接待大厅、2-4层为客房,5层为茶苑。西副楼3层,1层为商铺17间; 2-3层为客房。东副楼2层,1层为餐厅;2层为KTV。投资价值分析:(一)区域优势: 林芝处于西藏的东南,在色齐拉山下。八一镇坐落在雅鲁藏布江的支流尼洋河的北岸,距雅鲁藏布江和尼洋河相汇处50千米。地势平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河谷四周的山坡上,树木参天,原始森林保存得很好。海拔3000米。高原新城八一镇是林芝地区行署所在地,镇区面积8平方千米,现有常住人口1.6万多人,流动人口数仅千人。市政设施比较完备,城市建设已有相当规模。 旅游资源:著名景点有“夏瀑冬冰”、日及木错湖、巨柏林、巴松错湖。(二)发展前景: 酒店地处风景优美的林芝地区,周边有8个景区、100个景点,交通通讯、购物观光十分便捷,而且地处西部,可借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发展经济,提升当地旅游市场,开发潜力巨大。随着西藏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旅游业的不断升温、林芝地区的对外开放,此酒店有着很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林芝邮政宾馆所使用的房屋、土地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997.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251.84平方米。具体情况可查询资产评估报告书。
    2、转让资产占用的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分别为划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国用(林土)字第2000-030号”)和租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国用(林土)字第2000-031号”),根据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于2007年3月23日出具的证明文件,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已批准林芝地区邮政局转让前述两项土地使用权。
    3、转让资产占用的两项土地的用途分别为办公用地和商品房用地。
    4、本次转让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包括编号为“国用(林土)字第2000-0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860.9平方米,以及编号为“国用林土字公第2000-030”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3390.94平方米。
    5、本次转让房产中的酒店会议楼(780平方米)、餐厅(231.86平方米)、木框架房屋(373.21平方米)、酒店油机房(54.76平方米)、酒店餐厅伙房(119.88平方米)、酒店餐厅装修(785.20平方米),合计2344.91平方米的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受让方受让资产后,转让方将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本次转让房产林芝邮政宾馆中的餐厅部分、茶楼部分、夜总会部分、客房部分现分别承包给第三方使用,承包期限均至2009年10月31日。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如需解除承包合同,转让方将负责与前述第三方协商解除承包合同。
    7、本次转让房产林芝邮政宾馆中的酒店1楼房屋1间(31.8平方米)现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并未有续签租赁合同。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可随时终止租赁。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如需解除租赁,转让方将负责与前述第三方协商解除租赁。
    8、本次转让房产林芝邮政宾馆中的23个门面现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已签署的16份租赁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另外7处门面的租赁未签定合同。受让方受让资产后,如需解除租赁,转让方将负责与前述第三方协商解除租赁。
    9、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
      
转让基本要求     1、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含有邮政、邮电、post等与邮政相关、相似的字样、图案、标识等酒店名称。
    2、该标的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邮政公司部分产权(陇南市邮政宾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部分产权(营口市鲅鱼圈邮政大厦)、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邮政公司部分产权(瓦房店邮政宾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邮政公司部分产权(潍坊市邮电宾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邮政公司井冈山市国脉宾馆100%股权共6家标的组合为不可拆细的资产包同时转让。意向受让人在受让此标的时,须与该资产包内其他标的一并受让。
    3、意向受让人在举牌表示受让意愿时,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 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作为该资产包的举牌保证金或提供出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该担保应包括对意向受让人举牌、竞价和履约的担保。如协议成交,已交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定金;如产生竞价,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未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则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1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外币作为竞价保证金;若该受让人竞价成功,则该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未确认为受让方的则在该标的转让结果揭晓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资产包中划拨土地的出让金不包含在挂牌价格内,划拨土地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人按规定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该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如该受让方在规定期限内不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则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支付保证金,则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资产包合同价款的10%计算,并且转让方有权撤销该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6、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资产包合同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利息的前提下,在本次转让项目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或者在2007年12月31日前(以时间在先者为准)向转让方支付全部款项。
    7、本次转让及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人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受让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记录、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挂牌日期 2007-07-16 至 2007-09-03
交易所咨询电话 010-51917888-303
交易所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 刘丽宏
受托会员 北京凤凰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会员电话 010-85911900-806
受托会员联系人 邵咏琴

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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