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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南通钢铁有限公司92.5%股权
时间:2007年08月09日   来源: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编    号
07781247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
宝钢集团南通钢铁有限公司92.5%股权
挂牌价格
60126.942500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企业类别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成立时间
1994-12-28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螺纹钢、圆钢、型钢、钢铁半成品(包括钢坯、钢锭等)以及其它钢铁制品和副产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气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
同上
注册资本
34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治政
企业人数
819人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6-11-30
以下财务数据出自
评估报告
总资产
162994.69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91811.61万元 流动资产:59074.14万元 无形资产:12049.00万元 其他:59.94万元
总负债
97992.59万元
所有者权益
65002.09万元
核心无形资产
主要内容
土地使用权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212189.0000万元
209031.0000万元
425.0000万元
340.0000万元
前二年度
216572.0000万元
214131.0000万元
-9122.0000万元
-8401.0000万元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600万元,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标的公司92.5%和7.5%股权。
    2、本项目截止2007年4月30日止,标的公司短期借款4.6亿元、长期借款7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8%。其中年内到达的贷款达4.4亿元。详见评估报告等附件资料。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人在举牌表示受让意向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举牌保证金人民币12000万元。若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且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若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经审计确认后由出让方按比例享有和承担。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帐户。
受让人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
    经相关批准机构批准,受让方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受让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控股企业。
    2、受让方须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近三年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5、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挂牌日期
2007-08-01 
交易所咨询电话
63410000-187
交易所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所经办人
唐清波
受托会员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产权经纪部
受托会员电话
58350000*2268
受托会员联系人
平凡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宝钢字【2007】129号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宝钢集团出让所持全部宝通钢铁股权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92.5%
92.5%

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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