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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及代标的公司偿还出让方的部分债款计260万元;其余5032447.26万元债款在上述日期起10个月内全部付清。 2、股权转让后的新公司继续履行与标的公司现在编在岗31名职工的劳动合同。 3、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接。对受让人的要求: 1、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无不良商业信用、经营行为纪录。 3、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举牌时须同时出具不低于挂牌价格金额的资金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法人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国资委网站发布产权项目信息旨在增强信息披露公开度,投资人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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