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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所:在市场化之路上迈进
时间:2008年02月20日   来源: 上海国资

  (姚上毅 :作者系浙交所总裁)
 
 
  走市场化道路,是产权交易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产权市场的形成,但产权交易机构自身缺少市场化运作,自身发展明显落后于市场发展。主要表现在大部分交易机构还是事业性质,业务还是依赖于行 

政指定性进场交易业务。无论有效项目资源或客户资源,还远远不能满足形成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的要求。这就造成一方面大量产权项目继续在信息极不对称的场外完成交易,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另一方面产权交易机构自身生存也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我们认为,既然产权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那么作为产权市场的交易平台,走市场化道路也就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

  确立市场化发展战略

  浙江产权交易所2003年底才成立,受浙江区域经济市场意识的影响较强,从设立之初就烙上了深刻的民营印记——11个省内行业龙头企业为股东,其中4家国有,7家民营。为此,浙交所从开始就制定了走市场化道路,以市场经济为手段,将浙交所打造成一个真正面向全国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平台的发展战略。

  首先,产权交易所在实践中确立把交易平台建设成“3个地”的指导思想,即:“客户信息集聚地,项目资源集聚地,产权交易安全地”。

  其次在业务发展上,一方面近阶段依靠国资产权进场交易求生存,另一方面全力发展非指定性产权转让项目进场交易,为今后的发展做准备。浙交所内设5个业务部门,除1个部门负责国资交易外,其余4个部门全力开拓市场化业务,集中人力、物力摸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第三,用市场化方式与社会专业机构合建专业团队,联合有客户资源的中介机构,利用社会有效资源,共享交易收益,共同建设产权交易平台。

  第四,在包括国资交易的所有业务运作中贯彻市场化服务理念,制定市场化考核目标,通过建立全面的市场化服务体系来赢得非指定性产权项目自愿的进场交易。

  业务体系贯彻市场化意识

  浙交所现有的产权交易业务大致可以分为指定性进场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和非指定性进场的产权交易业务两大类。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市场化意识已在整个产权交易业务体系中得以贯彻。即使在指定性进场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方面,也注入了市场化运作元素。

  首先,浙交所把国资进场交易定位为:审核只是其中的一个交易环节,撮合成功才是最终目标。除了按“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等法规严格实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外,更加注重要求指定项目负责人通过分析项目、评估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进场国有产权项目进行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项目、发现客户。同时调动中介会员招商积极性,针对重点客户,以主动营销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扩大招商范围,最大可能提高交易成功率和交易竞价率。

  与此相配套的是浙交所建立了市场化的考核制度,把项目的成交率、项目的竞价率和主动推荐项目、联系客户、发现客户的指标,与业务人员的收入直接挂钩,用市场化手段提高业务人员市场化服务意识和业务创新意识。

  而对于非指定性进场的产权交易业务,浙交所坚持以“3个地”为指导思想,积极开拓市场化产权交易业务,在实践中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着重打造可持续发展业务。

  浙交所立足市场,放眼长远,对外遵循合作共赢的客观市场规律,相继摸索出了“紧密配合型的经纪团队合作模式”、“询价+竞价的不良资产项目操作模式”、“客户确认推荐事项的经纪人奖励模式”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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