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17日,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的见证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别与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管理利用署和土库曼斯坦国家天然气康采恩,在北京签署了中土天然气购销协议和土库曼阿姆河右岸天然气产品分成合同。两个文件的签署,是中土两国领导人和两国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也是中土两国扩大经济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结果。根据协议,在未来30年内,土库曼斯坦将通过规划实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向中国每年出口300亿立方的天然气。
2006年4月,中国和土库曼斯坦签署了中土天然气合作总协议。签署上述两个文件是对两国天然气合作总协议的具体落实,标志着两国天然气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增进中土两国传统友谊,发展两国经济,造福两国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土天然气合作,是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开展天然气互利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亚天然气管道的规划和建设有利于中亚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得到了中亚国家的积极支持。 |